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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2021年中欧中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中欧中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2、招标人: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
  4、招标内容:对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详见附件2合同范本)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维保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7、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按实结算。
  8、招标控制价:¥391,99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无须报名,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陈小姐/戴先生、联系电话:0757-28864528/0757-28333916。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若为授权代理人递交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周小姐,0757-22228767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荣誉奖项、综合实力等证明文件(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如在投标时提供,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或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业绩(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如在投标时提供,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括所有的投标内容,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为光盘(带外光盘封套,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或U盘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3、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4、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5、投标文件必须打印(A4纸)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每份内页(封面目录除外)须加注连续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填报下浮系数的方式,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函中填写。其中:
  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1,99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10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公告及附件等)、服务要求、款项支付和结算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的异议。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4、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5、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的“服务招标”计费类别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七、开、定标会议程序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注:(1)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总得分为报价得分加综合评审项得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5)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有)。金额报价与依据下浮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下浮系数为准修正金额报价,但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金额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系数。
  
八、项目进度款支付及项目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1.每季度对维护保养费用进行结算。每个季度结束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发票,经招标人审批确认及招标人请款手续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对应费用。
  2.每次收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3.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2、结算方式:
  1.根据中标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实际维护保养数量,计算实际维护保养费用后再根据维保考核评分结果进行结算。下浮后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中标下浮系数。
  2.每季度结算的维护保养费用=每季度实际维护保养数量×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季度维保考核比例。
  3.每季度的维保考核评分结果,为每月维保考核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招标人每月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分,评分采用100分制,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2:维保考核评分表。
  ①季度维保考核得分:分值≥80分,季度维保考核比例为100%;
  ②季度维保考核得分:60分<分值<80分,季度维保考核比例为70%;
  ③季度维保考核得分:分值≤60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次付款。
  3、本项目为按实结算,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九、驻场人员要求
  要求中标人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每月计22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30-17:30。
  
十、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适用于本项目验收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及其他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佛山市及顺德区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有新的、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实施时应按新的标准、规范、规程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的标准。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中标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3、中标人须为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承担相关费用。
  4、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级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检查、检验、抽检工作。
  
十一、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合同范本”。
 
  附件:
  
招标人: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