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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项目A区精开荒招标公告

来源: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项目A区精开荒
  2、项目编号:G2108026
  3、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范围、内容:对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项目A区进行精开荒清洁服务工作(精开荒面积为21400.77㎡)。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项目A区精开荒方案》。
  5、招标控制价:¥7.65元/m2(含税)。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金额(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18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0757-29836621。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区工、李工,0757-82629337。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以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在U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5元/m2(含税)。投标人以单价形式报价,同时填报总价(投标总价=单价报价×21400.7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管理、服务等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工作服费用、福利费、离职经济补偿等人员成本费用、装备及工具费、耗材及软硬件设备设施的投入费用、后勤及管理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按实结算,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中标人因完成本项目须缴纳的一切税费和各种公司取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七、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人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注:①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②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③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招标人在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的方式,按实结算,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管理、服务等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工作服费用、福利费、离职经济补偿等人员成本费用、装备及工具费、耗材及软硬件设备设施的投入费用、后勤及管理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每次开荒完毕,根据进度情况收取对应开荒面积费用。每次开荒完成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支付。
  (2)招标人通过支付申请后启动请款手续,待请款手续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至中标人账户。
  (3)每次收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相关税率的,合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后结算,不再另外签署协议。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发票,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无须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知识产权归属: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项目评估成果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权益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上述知识产权权益。
  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暂定为¥2000.00元(如本项目出现流标,后续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费调整为¥3000.00元)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