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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
来源:人民日报
“广东国资国企改革极大地激发了企业活力。”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李成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自2014年广东开展国资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已率先在全国推出12项举措,大力探索改革发展新途径。
2014年,广东出台《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成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为主要路径,以整合产业链为抓手,重点在二、三级企业,通过搭建与非国有资本对接平台、引导各类资本支持公共项目建设等多种形式,有序有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以此为基础,广东大力开展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资本对接试点,在两次与民间资本对接大会中,引入民间资本超过800亿元,搭建了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对接的平台。
广东率先推行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计划今年底省属企业全部实行外部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广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率先实现省属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覆盖,率先实施选人用人机制新突破,监管、报备、奖惩三类清单管理制度等。
改革激发了企业活力,创造了社会价值。2015年广东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排名全国第二、第三和第一。
(李刚/8月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