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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
来源: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11-440606-2026-0003-001-2026-01-01
项目名称: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三期、四期)工程保险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9月3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
一、答疑内容
1、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费支付方式的疑问(事项一)
(1)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45页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合同模板载明:“支付方式:1、本项目保险费根据甲方同意实施的建设计划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由乙方按照甲方批复同意的每季度建设计划的对应工程费用出具保单,甲方收到乙方签发的每季度工程保单后的30个日历天内,按每季度建设计划的工程费用乘以乙方本险项目的中标保险费率得出的保费的80%支付保险费用。(2)甲方在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如需政府部门审核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完成时间为准)后的3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本项目对应保险项目保险费结算价的100%。”
招标文件第98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模板载明:“七、支付方式:本保险费用根据甲方同意的建设计划并在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分别签发开工令后由乙方出具对应的保单分四期支付,支付方式如下:(1)第一期:乙方在向甲方签发保单和开具保费发票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保费,支付比例为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签约合同价的25%;(2)第二期:甲方在开工令签发后1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保费,累计支付至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核定合同价的50%;(3)第三期:甲方在开工令签发后18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保费,累计支付至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核定合同价的85%;(4)第四期:甲方在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分别完成结算审核(如需政府部门审核的,以针股份相关部门审核完成时间为准)后的30个日历天支付、支付至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保险费结算价的100%。”(问题或条款内容)
(2)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工作指引》(金财险司函〔2025〕527号)中的保费收入管理相关要求规定:首期缴纳保费原则上不低于总保费的25%,且最后一期保费应于保险责任终止前30个自然日缴纳。
现招标文件公示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二者保险费支付方式不一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费支付方式与金财险司规定执行的分期缴费指引要求存在差异。(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统一及明确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1)第一期:乙方在向甲方签发保单和开具保费发票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保费,支付比例为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签约合同价的25%;(2)第二期:甲方在开工令签发后1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保费,累计支付至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核定合同价的50%;(3)第三期:甲方在开工令签发后18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保费,累计支付至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核定合同价的85%;(4)第四期:保单到期前30天内支付本项目三期工程、四期工程对应的保险费结算价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指引造成执行困难的问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解决。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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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