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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劳务服务项目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拟投入工程技工4名、客服4名和锅炉工2名为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下称,中心)提供劳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中心产业园A区及B区,总建筑面积为231627.3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40052.91平方米,员工宿舍18646.54平方米,厂房172093.97平方米,其他配套房间833.88平方米;A区建筑面积为10627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5361平方米,员工宿舍11316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为125356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24691平方米,员工宿舍7329平方米。
  5、服务时间:12个月,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6、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按实结算。
  7、招标控制价:¥860,000.00元(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登记
  本项目无须投标登记,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18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工,0757-29836621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4、招标代理联系电话:谢工,0757-86329772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括所有的投标内容,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为光盘或U盘(带外光盘或U盘封套,在光盘或U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投标文件必须打印(A4纸)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每份内页(封面目录除外)须加注连续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七、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填报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的填报的综合单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中须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服务等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含加班费)、各类补贴(含户外作业高温补贴、节假日补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体检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作服装费、工具等劳保用品、企业利润、全额含税发票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3、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八、开、定标会议程序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50分):
  (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30分):
  (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20分):
  注:(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总得分为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5)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金额报价与依据下浮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下浮系数为准修正金额报价,但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金额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系数(如有)。
  (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九、支付方式及结算支付
  1、支付方式
  (1)本项目劳务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每个季度结束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每个月服务费用明细给招标人,招标人办理完请款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的实际劳务服务费用【每季度实际劳务服务费用=每季度劳务服务费-每季度劳务考核扣罚(如有)-每季度应扣的违约金(如有)】。
  (2)每期付款前,中标人需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目:    ;税率:   %),因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发票,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同时不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结算方式:
  (1)本项目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按实结算,结算时根据每月综合单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中标人实际服务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长计算,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核为准。
  (2)招标人每季度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分,评分采用100分制,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项目工作表现季度评分表,考核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留底。
  ①季度考核评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招标人按合同与中标人结算100%的劳务服务费用。
  ②季度考核评分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每低1分招标人扣减当季度实际劳务服务费用的3%,依此类推。
  ③季度考核评分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每低1分招标人扣减当季度实际劳务服务费用的6%,依此类推。
  ④当一个服务期内超过二个季度(含二个季度)评分均低于80分,招标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注:以上评分扣减服务费用的方式为累加扣减。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合同范本”。
 
  附件: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